公共基础部

高等数学教研室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理论学习

发布日期:2026-01-04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进一步规范教学用语用字,提升教学质量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2025年12月30日,高等数学教研室在图书馆312室组织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议,全体高等数学教师参会,高等数学教研室主任刘俊丽主持会议。

会议开始,刘俊丽主任强调了本次学习的重要性与紧迫性。她指出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,这对高等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。高等数学作为公共基础课程,虽以逻辑推理和知识传授为核心,但规范的语言表达与文字书写是保障教学效果的关键,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重要途径。全体教师需充分认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在教学中的重要意义,将其贯穿教学全过程。

在文件核心内容解读环节,刘俊丽主任带领全体教师逐章学习了该法的关键条款。重点明确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,以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推广普及中的主体责任。结合高等数学教学实际,刘俊丽主任还聚焦课堂讲授、课件制作、作业批改、考试命题等核心环节,明确了用语用字的具体规范要点,为教师们的教学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。

在交流讨论环节,刘书敏教师分享了作业批改中的发现,她指出部分学生存在数学符号与汉字搭配不规范的问题,她表示后续将加强对学生书写规范的指导,同时自身将在板书设计和课件制作中严格践行规范用字要求。教师们还围绕课件中公式标注规范、教学案例表述严谨性、线上教学平台用语标准等具体场景展开讨论,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教学场景下的语言文字使用规范。

会议最后,刘俊丽主任指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位教师的法定义务,更是教书育人的基本职责。全体高等数学教师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把语言文字规范融入教学各环节,以规范的教学行为、严谨的治学态度,为提升教学质量、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筑牢基础。(供稿人:王瑶路


上一篇
下一篇